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汇报会现场
2016年11月18日,克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汇报会。会议听取了中院各庭室、各部门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汇报,克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苏向东同志代表院党组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对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了明确要求及部署。
会议指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克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为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革发展、推动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会议要求:
(一)针对我院少数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仍存在作风漂浮、办案拖拉、绩效低等问题,院党组、纪检组要主动查找问题,变被动为主动,运用审务督查、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制度落实,从严查处来促进不敢为、不想为、不作为,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的质效。
(二)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够坚决、不够彻底等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要切实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作风整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抓好班子成员的带头表率作用。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为契机,落实班子成员的带头和表率作用,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以自身硬带好队伍。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洁教育,真正筑牢全体人员的拒腐防变意识。四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州十条规定以及各级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政策、规定。从小事细节抓起,从存在的问题抓起,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使中院司法作风有一个大的改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三)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紧紧围绕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党内相关法规及文件,切实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本院的作风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加强管理,确保落实。
(四)要针对此次会议总结、点评出来的主要问题,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要求,紧紧围绕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内相关法规及文件等规定,逐条对照,制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细划措施,明确责任和任务以及时限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使党风廉政建设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五)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审务督查,充分运用有效手段,强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近期要针对强化中心任务即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由纪检组加大督查力度,在保证案件审理和执行质量的前提下,落实好问责制度。由党组问责党组主要成员、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问责庭室主要负责同志,由庭室主要负责同志问责具体办案人员,确保年度新收案件结案率达到100%。旧存案件按照规定,尽快结案,并将长久遗留的旧案、难案解决好,切实使责任制落实到位。
(六)全院干警要充分发扬法院的优良传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以主动作为,敢于作为,敢于担当的态度,把庭室分管工作抓紧时间落实完毕,决不能做会上、会后“两面人”。今年底,院党组还将根据选拔任用干部的相关规定,推荐一批责任心强、素质强、事业心强的优秀干部。法院干部的整体形象需要法院每一位干警共同维护,全院干警要珍爱成长机会,充分将责任心、自身素质以及事业心展示出来,营造出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七)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观念,全院干警要克服困难,不折不扣的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院财装处负责向上级部门请示经费问题。
(八)要切实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各庭室要提高信息数量及质量,形成人人写信息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法院宣传工作力度。
(九)针对院财装处一年内有两位同志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治安处罚,对财装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院财装处要再次召开会议,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全院干警也要引以为戒。今后,全院干警如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将扣除全年绩效奖,脱掉法院制服,停止岗位工作,认真进行反思整改。
(十)对超长时限未结案的审判人员及法官未及时将案件审理结案材料移交书记员和超长时间未归档的案件主审人和书记员,院党组、纪检组将进行个人或集体约谈,各分管领导要与庭室人员谈话,及时了解庭室人员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十一)全院干警要努力学习,尽快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理论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序上决定了领导水平的高低。老同志要做出表率,年轻同志要有很强烈的上进心,要有比、学、赶、超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