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监督、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落实“第一种形态”,看似抓的“小事小节”,却是防止“破纪”演变为“破法”的第一道防线,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实践中要注意把握,防止几个突出问题。
认识上上不去,重惩处轻教育。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是基础,是第一道防线,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最好的抓手。实践中,有少数纪检干部对落实第一种形态目光不长远,理解不深刻,认识上有误区。原因首先是对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纪律作风建设的新战略、新理念、新精神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在工作思维、方式及能力上与中央要求有差距。其次是没有树立正确的监督执纪政绩观,一些人认为第一种形态抓得再好也很难看到成绩,有抓“大”放“小”、重“惩”轻“教”倾向,热衷于在执纪审查中大显身手,不愿意做谈心、谈话、函询等基础性工作。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得从学习上、认识上、观念上抓起,抓好教育引导,向中央要求对表看齐,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良好的导向,把落实“第一种形态”作为长期性的重要工作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心理上有偏差,抹不开面子。监督者内在地被握有权力的人厌恶。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任务艰巨繁重,一方面,一些纪检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尤其一些基层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容易受到“熟人社会”人情因素的干扰,缺乏勇于担当、敢于较真的勇气,对苗头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一些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运用第一种形态顾虑较多,怕得罪人的心理负担重。特别是对同级一把手的监督更难,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善意提醒,都需要鼓足很大的勇气,有些人极不愿意去冒险。一些责任心较强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更多的是注重对下级的监督,对同级和上级的监督显得乏力,表现为蜻蜓点水、无关痛痒。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党员干部不能正确看待、理性对待谈话、提醒,不珍惜向组织表述忠诚、袒露心扉的机会,有的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客观上也给落实“第一种形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方法不得当,不会咬耳扯袖。明朝嘉靖年间,海瑞任浙江淳安知县。一次,时任江浙总督胡宗宪的儿子经过淳安,认为受到怠慢,大发脾气,被海瑞派人吊起来暴打一顿。而后,海瑞主动给胡宗宪写了一封信,说胡大人常常告诫我们要节约,不准铺张浪费,但本县近日接待了一个自称是您儿子的人,嫌弃伙食不好,耍赖撒泼。我听说您家教严格,怎么会有这样的儿子呢?现将此人送上,让您发落。此信令胡宗宪哭笑不得,此事不了了之。这个故事中,海瑞既坚持了原则、抵制了不正之风,又巧妙地化解了危机,值得我们学习。纪检工作是政治工作,需要在实践中锤炼科学执纪的本领,善于把握和运用纪律语言、纪律思维、纪律艺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既要具备敢说敢管的正气和胆气,还要讲究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在语言上不能简单粗暴、盛气凌人、夸大其词,要体现帮助同志的真诚,表达善意提醒的温情,建立相信组织的信任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方式上要善于分类梳理、区别对待,把握好时机,找准切入点,在敞开心扉的交流中教育人、挽救人,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担当上不称职,想当老好人。担当是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纪检工作特别需要勇于担当的精神。一些纪检干部不敢担当,显得胆怯、腿软、乏力,归根到底是精神上“缺钙”,理想信念不坚定,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做到以身许党、身心归党。有的缺乏牺牲和奉献精神,甚至私心作怪,害怕自身利益受损,而把公心与职责抛到九霄云外。还有的是自身不过硬,自我要求不严,不能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关键时候不敢发声,不敢去监督别人。在监督执纪上,如果选择“打太极”、“和稀泥”,选择当左右逢源的老好人,是对同志、对党的事业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争做执纪铁军,必须具备“铁心、铁面、铁骨、铁律”的特质,坚持铁心向党、铁面无私、铁骨铮铮、铁律执纪,树立“铁军”标杆。只有秉持公心监督执纪,才会得到别人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坚持严管厚爱,运用好“四种形态”,宁愿听一时的抱怨,避免无法回头的忏悔,彰显的就是纪检干部的担当和大爱精神。(陈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