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自己把账务处理得非常隐蔽,所有的开支都真实存在而且合情合理,即使查也查不出什么问题。直到纪委工作人员找上门之后,才明白纸包不住火,做任何事情还是要老老实实。”4月29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柴崖村党支部书记高永红忏悔道。
2015年7月,延安市宝塔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渠镇柴崖村财务不清、党员干部违纪等问题。区纪委组织人员成立调查组,从村级财务入手,对村党支部书记高永红任期内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展开调查,并对有疑点的账目进行了逐项逐人核对。最终查实,在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该村因村委会日常招待、村民为村集体劳动后集体用餐等,先后在李渠镇某酒店累计消费66894元。
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村级招待费用不予报销。为了将这笔费用以合理的名义进行报销,高永红从村里实际发生的费用中想出了“妙招”。他通过扩大劳务人员数、增加用工天数等办法虚列开支,先后以维修村里的水井、排洪渠、厕所以及支付搬运费等名义变相报销招待费47462元,其中实际用于维修厕所的费用仅为1850元;以租用铲车和村民工钱等名义报销招待费21282元。这些项目在村里实实在在发生过,只是增加了用工人数、天数,提高了费用,高永红觉得这样做就可以天衣无缝。
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人员很快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工程量与支付费用明显不符,村民领到的工钱也与支出不相符。当区纪委人员要求提供用工人员身份证件、与部分村民见面时,高永红不得不承认部分用工人员名单是捏造的。虚列开支变相报销接待费用的违纪事实终被查清,高永红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点名道姓通报。
“一些村干部普遍存在侥幸心理,总觉得只要不装进自己腰包,吃点喝点没啥,而且会给这些费用穿上‘隐身衣’,‘合理化’。然而高永红的违纪事实再次告诫广大党员干部,无论以怎样的形式隐藏,违纪终究是违纪,终会受到党纪严惩。”宝塔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陕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