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问题通报
日前,安徽省天长市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2013年7月,市安乐中学时任校长赵德书主持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以学校2011年至2013年职教招生工作受到市教育局表彰为由,组织学校80名教职员工到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共花费4.8万元,在该校食堂账上列支。2011年元月至2013年6月间,该校以招待上级来人、兄弟单位来人为由,在学校食堂账上列支足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消费费用共23笔累计9793元。2014年12月18日,天长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德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违规报销的相关费用予以追缴。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责任人副校长刁兆林、副校长刘文付、总务主任沈长青等人均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追缴了相关费用。
●事件回顾
安徽省天长市安乐中学原校长赵德书执教35年,先后担任过天长市4个农村中学的校长。教育战线“老黄牛”的形象,早已定格在人们心中。谁知,在即将“卸甲”之时,他却打错了“算盘”,动用公款吃喝、旅游、娱乐,付出了沉重代价。
2011年至2013年,安乐中学招生任务超额完成,受到表彰,获奖金及宣传费各4万元。捧着这8万元钱,赵德书有些“飘飘然”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思路”决定“出路”。最终,赵德书决定组织全体教师外出旅游。
2013年7月,赵德书主持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这次旅游的具体事宜。7月18至19日,安乐中学80名教职员工,在当地一家旅游公司的安排下参与了牯牛降两日游。每人花费600元,合计4.8万元。
回来后,此事要“了断”,处理得“妥帖”,既名正言顺,又掩人耳目。于是,校工会主席凌兴洲打出“教师外出考察学习”的名目,副校长刁兆林、刘文付签字证明,由赵德书签批后在该校食堂账上列支。
其实,赵德书任职期间,安乐中学时常踩着“红线”走,一直没有消停过。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间,该校还以招待上级来人、兄弟单位来人等为由,在学校食堂账上列支足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消费费用共23笔,累计9793元。
●查处经过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赵德书在人生“航船”即将“靠岸”时,偏离了“航线”,怎么可能不付出代价呢?
2014年10月,天长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安乐学校原校长赵德书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等有关问题。
接到举报后,天长市纪委立即指派人员进行调查初核。通过细致的走访、调查、取证,调查人员迅速摸清了赵德书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时间、地点,参加旅游的人员名单、费用以及报销方式等情况,固定了相关证据。
面对调查,起初赵德书避实就虚、避重就轻,将早编好的“故事”娓娓道来为自己开脱。在调查人员拿出事实证据后,赵德书的辩解理由显得苍白无力,不能自圆其说了。
初核后,2014年11月14日,天长市纪委决定对赵德书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调查人员不仅查明了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的来龙去脉,还发现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间,该校在天长市区“富侨足浴”、“花样年华”等休闲娱乐场所消费费用共23笔累计9793元。当然,“浪迹”于此,万不能如实走账,该校还是以招待上级来人、兄弟单位来人等为由,经赵德书签批,在学校食堂账上予以列支。
2014年12月18日,天长市纪委常委会作出决定:给予赵德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违规报销的高消费娱乐费用9793元、公款旅游费用600元予以追缴。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责任人副校长刁兆林、副校长刘文付、总务主任沈长青等人均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追缴了相关费用。
“纪律是无情的,也是公正的,我违纪犯错误理应受处分,咎由自取。”在事实面前,赵德书承认了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休闲娱乐等问题,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检讨。(天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