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研究也不行,自己没领也不中,以后没有依据的津贴补助,真的不敢乱发了。”近日,河南省鲁山县赵村镇党委书记曹大伟,因提议给镇里部分工作人员发放3万元补助而受到处分后感慨地说。
原来,去年赵村镇有五个重点建设项目同时开工,需要做大量的群众工作,镇里分包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干部和同志们经常加班加点,多次放弃节假日休息。2016年春节临近,曹大伟考虑到这些同志比较辛苦,为了“激励大家”,就在一次班子会上提议,给分包重点工程建设的4名领导、12名中层干部和8名工作人员,每人发放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加班补助及餐饮和交通等费用。镇长袁六杰对此未提出异议并签字发放。当时,镇纪委书记刘学召虽然以“没有依据不得发放津贴或补助”为由提出不同意见,但过后没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补助的发放。
该镇发放“特殊福利”的行为,很快被群众举报。鲁山县纪委在查明事实后,于今年6月12日给予曹大伟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赵村镇党委、政府对无依据发放的3万元“补助”予以收回,同时对袁六杰、刘学召进行了警示谈话。
“本以为发放补助是为了调动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不是出于私心,我个人没拿一分钱,没想到还是违反了纪律。作为党委书记,我负有主要责任。今后一定汲取教训,加强学习,严格依纪依规办事。”曹大伟在接受处理时如是说。(李修乐)
【执纪者说】
曹大伟的错误,在于没有严格区分激励、纪律和责任。基层同志们辛苦,需要更多的关心和激励,但绝不能超越了纪律底线。这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规定的问责情形之一。对同志们关爱归关爱,但要关爱有方。如果滥发福利,即便自己没有领,也要受到纪律的严肃处理。(平顶山市纪委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