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季度,甘肃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18件,处理522人,其中党纪处分374人、政纪处分31人、组织处理141人、移送司法33人。
从违纪人员级别来看,在查处的522人中,县处级干部3人,占处理人数的0.6%;科级干部111人,占处理人数的21.3%;村“两委”班子成员408人,占处理人数的78.1%。
从违纪问题类型来看,在查处的318件问题中,涉及民生资金违纪问题169件,占53.1%;涉及集体“三资”违纪问题23件,占7.2%;涉及土地征收违纪问题17件,占5.4%;其他违纪问题109件,占34.3%。
从违纪资金额度来看,在查处的318件问题中,涉及违纪资金的有241件,占查处问题总数的75.8%。其中违纪资金在1万元以下的有92件,占38.2%;1万元至10万元的有112件,占46.5%;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有27件,占11.2%;50万元以上的有10件,占4.1%。
从违纪方式上来看,查处的318件问题中,在农村危房改造、低保医保、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资金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问题有169件,占查处总数的53.1%。(甘肃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