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家这么多年也没什么大喜事,现在有了这么好的事应该办一下,大家聚一聚,热闹热闹。”辽宁省瓦房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社区创建指导科科长王永刚的家人纷纷表态,一定要为双胞胎女儿操办周岁宴。
“如果不办,家里人会不高兴,说自己不通人情世故,这些年也确实没有什么事值得操办,或许偷着办一下,不会被发现吧。”王永刚这样想。
最终,碍于面子,心存侥幸的王永刚还是默许了家人的意见,听从了家人的安排,并借开会之机,通知了市安监局部分机关干部和基层安监站站长参加。
周岁宴如期举办,而市纪委也收到了王永刚违规为孩子操办周岁宴的举报。
面对市纪委工作人员的调查,王永刚很快就承认了举报问题属实,并主动上交礼金账册,对顶风违纪为女儿办周岁宴的行为非常懊悔。
瓦房店市纪委通过调查取证认定,王永刚在任瓦房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社区创建指导科科长期间,违规操办女儿周岁宴,收受8名与自己有工作关系的人员礼金共4500元。瓦房店市纪委给予王永刚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4500元予以收缴。
在纪律和规矩面前,总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模糊,缺乏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勇气和决心,总以“家里人要求办”“亲戚朋友希望办”作为借口顶风违纪。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有纪律定力,决不能放松警惕越过底线。(辽宁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