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好“四种形态”系列述评之一
编者按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也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由之路。“四种形态”以党纪为尺,涵盖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包含了从违纪之前到破法之后等不同程度的问题,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要求,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仍存在认识误区和思想偏差。本报从今日起陆续刊发“实践好‘四种形态’系列述评”,敬请关注。
“我的亲属中没有这个人,也从未接触过这个项目,更不存在打招呼、揽工程的问题。”面对区委书记的问询谈话,履新不久的浙江省杭州市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沈某回答得很干脆。
前不久,有群众反映沈某此前在某区任职期间存在为亲属招揽工程业务提供方便、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虽然反映的问题线索比较笼统,且市纪委在沈某被提拔前曾对其作过认真细致的廉政鉴定,但区委书记还是会同区纪委书记及时与沈某进行了谈话,请他说明情况并加以核实,避免党员干部触碰纪律红线。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要在落实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只有走出“一团和气”、“拖延症”等种种误区,挺纪在前、一寸不让,切实守住第一道防线,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闻风则谈,及时提醒医者心
去年10月的一天,山东省博兴县某单位干部韩某突然接到了县纪委的约谈通知——
“你好,我们是县纪委的工作人员。我们接到反映你将女儿安排到本单位审批窗口上班的举报,请你说明一下有关情况。”
“我女儿今年上大四,学校要求她毕业实习。当时我们单位正好缺人,于是我就安排女儿来实习,到现在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韩某说。
……
在向县纪委说明情况后,韩某又接受了单位党组书记的谈话提醒。
“要不是组织及时提醒,我还没有认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很有可能就要违反纪律。”韩某在接受谈话时说,“回去以后,我立刻叫停女儿的实习,并将已领到的工资退回单位。”
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违法者无不始于破纪,都是从小问题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当一名党员干部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如果有人及时咬耳扯袖,就有可能将这些问题制止在萌芽状态,不让其坠落成为“自由落体运动”,有效防止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状况发生。
“惩戒问责不是目的,关键是要让更多的党员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陕西省渭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军认为。
诚如所言,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正是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爱,体现了医者仁心。
以贵州为例,在去年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各级党组织针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开展大约谈。去年7月至10月,全省共约谈981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61人、县处级干部1048人、乡科级干部3590人。
“通过约谈,让那些在特定条件和环境下,雾里看花、是非不清、走上歧途的党员干部知纪明纪、认识错误、迷途知返,使违纪行为在量变过程中戛然而止。”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说。
严管厚爱,“一团和气”要不得
“走到今天之前,对我的批评教育没有过,谈话提醒也没有,平时对我的监督太少了!”这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原副书记李涛落马后的感慨。从“好干部”到“阶下囚”,李涛个人防线的垮塌固然是主要原因,但党组织没能咬耳扯袖、及时提醒,实际上也纵容他在歧途上越走越远。
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是避免小错变大错的一道重要“闸门”。(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然而,从当前实践来看,一些党组织的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利器变成“钝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难以日常化,即便做了,往往也是形式大于内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徐建英表示,现在有些党组织党内生活不正常,民主监督氛围不浓,班子成员之间同志感情淡薄,看到苗头不提醒,发现小毛病也不拉一把,红脸出汗常态化更是无从谈起。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经常咬耳扯袖、搞批评与自我批评容易影响同志间关系,不利于搞好团结和开展工作;还有的觉得平时零敲碎打显得自己吹毛求疵,不如等到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上把问题说明白,一次性解决。”贵州省德江县纪委干部秦雨霏说。
严是爱,松是害。如果平时对干部身上的“小问题”不管不问,等出事了就不是红脸出汗的问题,“病入膏肓”之时再去提醒也已经晚了。党内关系庸俗化、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看起来你好我好大家好,实际上是害人害己害组织。
“通过约谈问题干部,看到他们滴滴热泪,方知之前所谓的‘保护’反而是害了干部,也因此对自己肩负的管党治党职责认识更加深刻。”西南某省省直机关一名党组书记的话,发人深省。
勤医未病,“护林”功夫在日常
前不久,山东省博兴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某村扶贫款项被违规虚报、冒领问题进行处理。该村党支部书记、会计、镇农经站长等人分别受到相应党纪处分,县主管部门时任负责人李某也被诫勉谈话。
谈话刚开始,李某并不服气,反复强调自己所在单位是业务单位,问题出在镇、村两级工作不负责任,自己是“躺着也中枪”。后经过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县纪委工作人员的耐心分析,他逐渐认识到错误。
“这些年我光把自己当业务干部,忽略了作为党组织负责人应尽的职责。这次发生的问题,确实与我平时对干部管理不严格、对问题未能及时处理有很大关系。这次诫勉谈话也给我今后的工作提了一个醒。”李某说。
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这就需要各级党委、纪委真正扛起责任、强化担当,把保护“森林”的功夫下在日常。
“虑事于前、勤医未病是各级党组织重要的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使党员干部养成在纪律约束下工作生活的习惯。”河北省张家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维亮认为,同时还要健全完善谈话提醒机制,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措施。特别是要用好约谈、民主生活会两个补漏纠偏利器,拉长耳朵,闻风则谈,板下脸来做一对一的批评教育。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要求把监督执纪功夫用在平时。”张建军表示,要做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发现一般问题线索都要与本人见面,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扯袖,及时关心提醒干部,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把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
(本报记者 闫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