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更多】
· 《培育良好家风 建设幸福...
· 2017年党章党规党纪知...
· 关于对“两面人”和损害群...
· 克州党委2016年首轮独...
· 巡 察 公 告
 
 
 
 
 
· 中纪委解答:参加什么样的同...
· 《曹全碑》中的清气
· 回复选登:中央纪委法规室 ...
· 从严治党 立德立规 学习贯...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没公车不愿下乡” 的借口...
· 端午节前的突击暗访
· 党员就要讲奉献
· 从“查违法”到“盯违纪”
· 青岛市纪委通报5起"为官...
· 扭曲的情义
 
日博365投注网>>查办案件>>正文
克州纪委通报六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案例
来源:克州纪委监察局     点击率:
10
      发布日期: 2017/8/10
近日,克州纪委通报六起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违纪案例,这六起典型违纪案例是:
1.阿图什市哈拉峻乡克孜勒陶村原党支部书记居马·卡德尔优亲厚友、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项目资金等问题。2011年,居马·卡德尔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补贴款2.4万元;2011年至2014年,帮助其亲属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补助资金27.03万元;2013年至2015年,本人及其亲属违规享受羊圈补贴资金2万元;2015年,帮助他人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补助资金2.85万元、节能补贴0.25万元;2015年,以亲属的名义,与4名村“两委”班子成员私分扶贫羊10只,个人分得2只。2017年7月,居马·卡德尔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岗位等级由9级降为11级)。
2.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喀尔果勒村原村委会主任夏克尔江·吐尔逊扣留退耕还林补助款等问题。2015年,夏克尔江·吐尔逊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扣留退耕还林补助款0.45万元,并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7年7月,夏克尔江·吐尔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阿克陶县阿克陶镇英其开艾日克村原村委会副主任、会计亚合甫·卡斯木骗取各类补贴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7年7月,亚合甫·卡斯木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办理虚假计划生育光荣证,骗取国家计划生育补贴2.028万元;2011年2月,违规更改自己的年龄及身份证号,骗取养老补贴金1.3143万元;2013年至2016年,以其亲属的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73.3亩,骗取国家小麦综合补贴1.4326万元;2015年至2016年,违规重复享受国家农资补贴0.0551万元;2012年7月至2016年12月,违规将3名亲属纳入低保,享受农村低保金2.0705万元。2017年7月,亚合甫·卡斯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阿克陶县玉麦乡恰克尔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巴拉提·艾力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项目资金等问题。2008年,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证期间,巴拉提·艾力通过欺骗等手段,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61.1亩;2014年,违规将其亲属纳入城市低保,享受城市低保金0.4951万元。2016年,巴拉提·艾力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补助资金2.85万元;在任职期间,对申请安居富民房人员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补助资金2.85万元;以帮助该村农民办理宅基地、计划生育以及土地性质变更手续等方式违规收受钱款合计1.65万元2017年7月,巴拉提·艾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乌恰县吾合沙鲁乡林管站站长买买提依明·阿布都热苏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11年至2016年期间,买买提依明·阿布都热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属增加退耕还林面积46.5亩,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0.9011元。2017年7月,买买提依明·阿不都热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薪级工资降低至17级)。
6.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党建办干部木拉提·艾尼瓦尔冒领低保金问题。2012年5月至2015年8月,木拉提·艾尼瓦尔在低保发放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冒领群众低保金1.5814万元。2017年7月,木拉提·艾尼瓦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岗位等级由12级降为13级)。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群众工作督导反馈问题,强化精准监督、严格纪律审查,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通报强调,上述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群众深受其害、深恶痛绝。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基层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州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推进、精准发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州委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标尺,坚持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以严肃执纪强化震慑力度,以严肃问责压实主体责任,紧盯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措施到位情况,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财物“动心思”“伸黑手”的严惩不贷,对扶贫工作不务实、扶贫过程不扎实、扶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以铁的纪律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地落实,为脱贫攻坚、富民固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