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套取公款购买购物卡,一个单位的三名党员干部同时受到处分,其中一人还被免职。这事发生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日前,记者来到南平市建阳区纪委,看到他们5月29日发布的一则通报:给予区农业局副局长郑立志、副局长吴光文、农安办主任张声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相关费用;区委免去郑立志区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今年4月,福建省委巡视组在南平市开展巡视,发现建阳区农业局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立即进行核查,发现区农业局与当地一家超市以购买农产品安全检测样品的名义签了合同,并支付1万元的费用。“超市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超市以往接受农产品抽样检测都是免费的,我们判断这其中必有猫腻。”
经过深入调查,真相浮出水面: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期间,时任区农业局主任科员的郑立志、副局长吴光文、农安办主任张声武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两次违规套取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资金共计2.32万元。郑立志伙同张声武“暗度陈仓”,将其中的1万元购买超市购物卡,用于单位购买年货和购物消费等;另外的1.32万元,吴光文用于购买土特产赠送他人。
“这是典型的公款消费新变种。经过两年多高压反腐,一些‘四风’问题穿上了‘隐身衣’,如不严查,其隐藏的问题还真不容易发现。”建阳区纪委副书记陈容表示,上述3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然而,在研究此案处理时,有人质疑对郑立志的免职处理是不是太重了?
对此,区纪委负责人表示,违反财经纪律是其一,对抗组织调查是其二,必须严肃处理。原来,调查组找郑立志、张声武核实情况时,两人临时购买了面值共计1万元的8张购物卡,顶替已发放、消费的2张购物卡,伪造证据串供应付调查,并称购物卡由农安办工作人员保管,至今分文未用。
调查组多次找两人谈话,两人均称区农业局转账到超市的钱是抽样检测费用。待到调查组向他们出示从超市调取的购物卡消费清单等直接书证时,两人才不得不承认。
“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若不是上级部门及时发现、纪检机关及时介入调查,我的错误行为可能越走越远,后果不堪设想。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和处分。”被免职后郑立志懊悔地说。
建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江贵华表示:购物卡虽小,但反映了一些党员干部不遵规守纪的本质,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如不及时加以警醒,势必纵容他们在腐败的泥淖里越陷越深。(本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李祥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