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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克州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来源:克州纪委监察局     点击率:
10
      发布日期: 2016/10/7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结合克州党委常委分工,将2016年州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如下:
一、州委书记刘会军
责任范围:对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州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指导督促州委各常委、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履责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
3.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纪法规。对违反党纪法规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
4.指导督促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州委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5.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积极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创造条件。
协助落实单位:州委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协助单位责任人:邹令春、龙明姬、刘春、唐志荣
二、州委副书记、代州长迪力夏提·柯德尔汗
责任范围:对州人民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定期分析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指导督促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定期听取履责情况,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3.严肃行政纪律,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州委改进工作作风十条规定等党纪法规。支持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开展执纪执法,对违反政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公布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5.推进依法行政,倡廉治奢,推动政风转变,保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对执行不力、各行其是的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协助落实单位:州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农业局、法制办
协助单位责任人:侯全义、张勇杰、吐尔洪·依热力、艾尔肯·塔来提、黄健
三、州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许咸宜
责任范围:协助州长抓好州人民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对工业经济、深化改革、外事侨务、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等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协助州长抓好政府系统组成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州长抓好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财税体制、投资体制等各项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加大对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机制。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坚决整治“慵懒散慢拖”等为官不为现象。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协助落实单位:州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办、经信委、机关事务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协助单位责任人:侯全义、张勇杰、刘卫民、牛新成、袁文生、白克吐尔·苏力堂、张晓忠、刘洪
四、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艾克白尔·阿不都卡的尔
责任范围:对社会稳定、民宗统战、意识形态、信访等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抓好自治区党委和州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保证中央、自治区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2.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作风建设,预防和纠正司法不公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政法系统的违规违纪行为。
3.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信访件的督查督办和源头化解矛盾力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协助落实单位:州委政法委、统战部、民宗委、信访局,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
协助单位责任人:王景枝、苏向东、梁玉刚、王国禹、石双马、周宗权、黄耀辉
五、州委副书记王斌
责任范围:对江苏省对口援疆工作及援疆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招商引资、旅游产业、口岸发展等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援疆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援疆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抓好作风建设。
3.加强援疆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阳光援建、廉洁援建。
协助落实单位:阿图什市、乌恰县、阿合奇县、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克州前方指挥部、商务(招商)局、旅游局、伊尔克什坦口岸管委会、吐尔尕特口岸管委会
协助单位责任人:申海涛、崔浩、王宏旭、王新辉、阿巴白克力·买买提明、司亚尔·哈兰、努尔夏提·铁来西、张金枝、张英姿、荣建潮、李桂峰
六、州委副书记黄式贤
责任范围:对江西省对口援疆工作及援疆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州委办公室、史志办、档案局等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援疆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援疆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抓好作风建设。
3.加强援疆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阳光援建、廉洁援建。
协助落实单位:阿克陶县、江西省对口支援新疆克州前方指挥部
协助单位责任人:郭新宇、谷文胜、唐志荣、张宗耀、余海霞
七、州委副书记张世煜
责任范围:对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科技局、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完善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督促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行为。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协助落实单位:州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科技局、残联、红十字会
协助单位责任人:高翠平、王笑、陈菊、张留生、雒图、程晓庆
八、州委常委、统战部长崔劲松
责任范围:对统战、民族宗教事务、民族等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查处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人和事,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
2.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加强教育管理,预防和纠正教育收费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健全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协助落实单位: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民政局
协助单位责任人:石双马、周宗权、张义杰
九、州委常委、纪委书记邹令春
责任范围:协助州委主要领导抓好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协助州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制定责权明晰的任务分解方案,构建执行有力的落实体系、有责必究的追究机制,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把党员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作为首位监督,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等案件,加大对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惠民资金、专项资金、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协助落实单位:州纪委(监察局)
协助单位责任人:张勇杰、艾热提·马木提、巴合提努尔·吾斯曼那力
十、州委常委、阿图什市委书记申海涛
责任范围:对阿图什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市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阿图什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市委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与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州委十条规定精神,转作风、作表率。
3.加强对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和保障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协助落实单位:阿图什市纪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
协助单位责任人:阿巴白克力·买买提明、魏振峰、宋卫忠、袁彦斌
十一、州委常委刘春
责任范围:对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克孜勒苏日报社、社科联、文联、柯文出版社等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之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家规家风、乡规民约等教育作用,促进形成崇廉拒腐的良好风气。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协助落实单位:州委宣传部、克孜勒苏日报社、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社科联、文联、柯文出版社
协助单位责任人:韩梅、王东先、张会、邵东山、朱玛克·卡德尔、阿不都拉依·吾斯曼
十二、州委常委、政府副州长王万魁
责任范围:对华能集团援疆、水能资源开发以及援疆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援疆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援疆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抓好作风建设。加强援疆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阳光援建、廉洁援建。抓好制度建设,扎紧织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笼子。
协助落实单位:阿合奇县、州水利局
协助单位责任人:王新辉、努尔夏提·铁来西、韩西明
十三、州委常委、组织部长龙明姬
责任范围:协助州委主要领导抓好全州党建工作,对州委办公室、组织部、党校等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2.深入贯彻《克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
3.会同州纪委加强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协助落实单位:州委组织部、党校
协助单位责任人:高颜、张瑞红
十四、州委常委海布努尔·玉山
责任范围:对教育、卫生等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之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家规家风、乡规民约等教育作用,促进形成崇廉拒腐的良好风气。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协助落实单位:州教育局、卫计委、食药局、疾控中心、电大、职业技术学校、人民医院、维吾尔医院、中心血站
协助单位责任人:陈永强、张瑛、姚晨、王良森、文红、杨平清、郑文彪、陆书云、田春英
十五、州委常委塔依尔·吾守
责任范围:对城乡规划、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之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家规家风、乡规民约等教育作用,促进形成崇廉拒腐的良好风气。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协助落实单位:州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防办、地震局
协助单位责任人:张尚雄、刘卫民、哈里比业提·阿布都卡德尔、王良森、宋成刚、王新民、高欣、艾尔肯·托乎提、黄铁军
十六、州委常委张强
责任范围:对农业农村、水利建设、脱贫固边、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等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1.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协助落实单位:州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扶贫办、农机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供销社
协助单位责任人:韩西民、艾尔肯·塔来、刘曙伟、买买提吐尔干·库瓦西、唐东、丁京强、刘建军、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