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纪委,州委各部、委,办,州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中央、自治区驻州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2016年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确保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结合“纪律教育年”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要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和州委关于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及时通报曝光“四风”典型问题,营造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州委有关要求,厉行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公车私驾私用,“私车公养”和借用下属单位、企业、协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以各类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支付个人旅游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甚至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支付私人宴请费用,在内部食堂大吃大喝;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虚列开支报销或将违规开支费用交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严禁组织参与隐秘聚会或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协调交通、交警部门通过监控或收费站对出入县(市)区的公务用车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实时汇总相关公款消费线索;协调财政部门抽查重点单位公款购物、接待账目。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使监督无所不在,让违纪行为无处藏身。
三、严格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挺纪在前,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各种顶风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一案双查”“上追一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以及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州委的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情况及相关统计表(见附件)请于10月12日前报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督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并报送。
联系人:刘彩雄 电话:0908-42393156 4222274(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