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8月3日,福建省宁化县纪委通报了泉上镇泉上村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泉上镇泉上村党支部书记张恩寿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同时,宁化县纪委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泉上镇党委、纪委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事件回顾
张恩寿是泉上镇的老党支部书记,在群众眼里,是个踏实肯干、认真务实的好干部,为泉上镇做了不少好事、实事,在镇上享有一定声誉。德高望重的他,家里面也经常是门庭若市。
2015年9月初,张恩寿夫妻商定于2016年1月15日在本宅为其独子办结婚酒。结婚是儿子的人生大事,夫妻俩自然不敢怠慢,只想着让众多亲朋好友见证儿子的婚礼。
“我粗略统计了一下,这次婚礼可能超过400人。”张恩寿有点为难地对妻子说:“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明确规定,宴请规格、宴请人数都不能超标。可不少人都是非请不可的老朋友,不请会失了礼数呀!”
“只要报备符合规定,当天婚宴上级应该不会下来调查吧!”妻子回答道。
正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张恩寿向泉上镇纪委报备了符合宴请标准的宴请桌数和人数——30桌、300人。然而,2016年1月15日,张恩寿为其儿子举行婚礼,实际宴请宾客却达49桌,480多人,宴请标准每桌1200元,收受礼金42960元,明显超出了宴请规定人数和桌数。另外,在宴请对象中除张恩寿及其儿子的亲戚、朋友外,还宴请了部分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老干部等非亲属的管理、服务对象共计33人,收受礼金3600元。
●查处经过
2016年6月18日,宁化县纪委接到了三明市纪委移交的信访件,反映泉上镇泉上村党支部书记张恩寿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收到信访件后,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为什么酒菜超过30桌的量?”“礼金单上送礼的人为什么有400多人,你作何解释?”“听附近村民说一些村民小组长也参加了宴请,是否有此事?”……在调查人员的连续发问下,张恩寿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当时觉得只要向纪委报备了就没事,至于请多少人、怎么宴请,都是从‘面子’出发,没想过是否符合规定,为了一时的‘面子’踩了纪律‘红线’,真是悔不当初,我愿意接受组织处分。”接受组织调查后,张恩寿在个人检查中这样写道。(宁化县纪委)